1.樹立品牌形象,提升企業品牌價值,塑造品牌。
2.避免無意或被動侵犯他人商標權利,導致支付巨額賠償費。
3.避免長期使用的商標被他人包括競爭對手、經銷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國外搶先注冊,不得不以高昂代價與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。
商標是牽扯到產品的形象、信譽等問題,更是直接和商品的市場銷售量有著密切的關系。
(一)注冊商標是取得專用權的前提,只有注冊商標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;
(二)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,是信譽的載體;
(三)注冊商標有利于企業品牌的宣傳、推廣及加大市場競爭的優勢。
有了商標,就可以將其作為廣告宣傳手段,以打開市場,擴大銷路。既然商標作為一種標志,可以標志商標的質量和企業的信譽,它自然就成了一種廣告手段。較之于廣告,商標更具有經濟性、靈活性和宣傳面的廣泛性。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,多是記住商標,憑商標識別商品質量的優劣,即認牌購貨。